如果没有保留会议记录怎么办?
栏目: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2025-11-28 12:42
原标题:不遵守会议纪要怎么办? (案例讲解)在河南省南阳市,A公司与原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同意给予A公司136.8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然而,在A公司准备施工时,与安置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发生纠纷。 A公司对开工感到担忧,因此与村民协商补偿问题,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与当地政府讨论了应对措施。南阳市政府制定了内部会议纪要以推动建设。主要内容如下。接受A公司与征地者就补偿问题签订的协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在这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通过面积比例、补贴等政策补偿A公司额外的补偿费用和损失。同时,协议征地约40亩土地并转让给A公司,作为对A公司的补偿,开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然而,当A公司根据会议纪要要求政府履行承诺时,却遇到了困难。此外,会议记录中记载的转让40公顷土地的承诺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由于双方未能就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达成一致,A公司所建住房调整容积率的优惠政策未能落实,A公司向政府投诉并提起诉讼。由于双方意见不同,案件十分复杂。经过第一个之后经过二审并请求重新审理,案件最终到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履行对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治承诺和与民营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会议纪要中承诺的“提供面积比例、补贴等优惠”的补偿无法实现,南阳市应从有利于树立法治、诚信、服务的政府形象、促进区域法制和营商环境营造的角度,积极与该公司协商沟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对A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愿景。本案是《私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公民起诉公职人员案件。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法院院长耿宝建表示,要让企业平稳运行、聚焦创业、充满信心地发展壮大,地方政府要依法管理,通过政府的执法诚意,推动本地区合法营商环境的营造。企业要大胆、巧妙地运用法律工具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